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无棣县鑫苑热力有限公司委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 0016-2019)对其新海工业园集中供热10KV高压、400V低压开关柜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1. 招标条件 无棣县鑫苑热力有限公司新海工业园集中供热10KV高压、400V低压开关柜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拟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海工业园集中供热10KV高压、400V低压开关柜项目位于无棣县新海工业园区无棣县鑫苑热力有限公司院内。为保证对正在进行的2×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土建工程有序衔接,现对10KV高压、400V低压开关柜项目进行招标采购。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如下 标段一:电气高压开关柜(10KV高压成套柜子+SVG无功补偿系统+继电保护系统),具体要求见技术规书及图纸。 标段二:电气低压开关柜(400v低压成套柜子+变频器+变压器),具体要求见技术规书及图纸。 本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所有设计、设备及材料(包括质保期内免费提供专用工具、备品备件)、运输、保管、调试、试验、验收、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技术资料等完成本项目所有范围工作,详见技术规范。 2.3 控制价(超出按无效投标处理)如下, 标段一:320万元;标段二:38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生产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或企事业单位,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类似业绩:标段一(电气10KV高压开关柜成套生产供货),标段二(电气400V低压开关柜成套生产供货)。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3.5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黑名单;未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所列示的网站相应名单查询结果截图); 3.6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 3.7提供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的承诺书。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允许兼投兼中。 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6月08日至2021年06月13日,每日9:00-17:00。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济南市文化西路13号海辰大厦A座1108室 售价:300元/标段 购买文件方式:现场报名或发送相关文件扫描件至邮箱sdtc1(数字1)@126.com 5.2购买招标文件时所提供资料(报名通过不代表评标审核通过) 潜在投标人须携带下列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供审验: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企业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资质证书、相关业绩。电汇购买招标文件请将标书费汇入以下指定账户,并发送开票信息(需用公司账户,个人账户不予以开发票): 收款单位: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银行:中国银行济南文化路支行 收款账号:227305483177; 注:标书费收款银行与保证金收款银行有区别,请勿汇错,以此引起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6月29日14时0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现场递交方式。 6.3递交地点:济南市文化西路13号海辰大厦A座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二楼207室。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及原件,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棣县鑫苑热力有限公司 地 址:无棣县新海工业园 联系人:张荣强 联系电话:1876303278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文化西路13号海辰大厦A座1108室 联系人:李昭琰 联系电话:0531-81917617/18888365676
邮箱:sdtc1(数字1)@126.com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标段一高压柜必须具备高压资质检测报告,标段二低压柜必须具备国家强制CQC资质认证
3.3自2018年1月1日已供货完成运行的1个类似项目规模及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